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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63人公告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2025-04-0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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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才计划

  本年度共招聘高层次(博士)人才63人,引才计划详见附表1。

  附件:2025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三、引才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具有讲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文件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禁止报考:

  1.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才待遇

  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博士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引进博士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同类人员待遇3年。引进博士在首个聘期(5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3000元/月;首个聘期结束后,可享受博士津贴500元/月。双方签订协议后,学校为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五、报名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推荐使用谷歌、edge、360极速浏览器),各岗位招满为止,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7日9时起,报名网址为:http://rczp.uta.edu.cn。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七、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在正式考核前,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不计考核分,仅作为面试参考),无故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学校依据最终考核结果及材料复审情况,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名单。具体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经学校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的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按全职方式引进聘用,由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

  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对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签订聘期协议书。

  (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1-64689004(纪委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0551-64389420、65873125(人事处)任老师、刘老师。学校网站:http://www.uta.edu.cn。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230011。

  (八)本公告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3日

  原文标题: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原链接MD5:f0e9debba1a123bf7de896aaf22aae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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