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资格审查补充材料的通知
相关考生:
我校辅导员报名工作已于4月28日晚12:00结束。在资格审核过程中,部分考生反映自己符合条件,由于没有充分理解证明材料的要求,漏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扩大选才范围,经研究,决定允许已报名考生但初审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7:00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发送至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rsc@hfnu.edu.cn),邮件请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补充材料请以压缩方式发送,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如因邮箱容量等原因无法投递的,请于2025年5月6日—7日正常上班时间,现场将纸质材料送至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行知楼1817室),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28642。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2025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关于辅导员资格审查补充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原链接MD5:e1f09c8d03e1029f25a0a0fe501fc4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