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满足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赴部分高校开展校园招聘,现就本次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等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5年当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社会化用人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校园招聘岗位表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意向协议、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校园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分别在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再补报。非上述学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报考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就近报名。
(1)2025年3月6日(上午9:00-11:30),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
(2)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蚌埠医科大学新校区龙湖体育馆
(3)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安徽医科大学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查: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工作人员收取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添加报考人员的微信;审查不合格或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5.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通知有关考试等信息。如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而影响招聘、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N+1的(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等费用。
(三)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的,则该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护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一科,非护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进行笔试的岗位,在同岗位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或70分以上,未达到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微信信息。考前将通过考试所留微信发放电子版《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逾时不到,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有规培证、全日制学历高、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顺序依次确定。如仍不能确定,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并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岗位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签订意向协议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县人民医院签订意向协议书。
(六)考察
已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庐江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按照规定开展考察。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的证书、档案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及考察、签订意向协议书不合格或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医院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具体时间以庐江县卫健委批复文件为准。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校园招聘的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医院社会化用人员额管理,由县人民医院根据本院工资薪酬制度自主核定人员工资标准,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县卫健委、县人社局提供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1-87330070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2561915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可点击下载
原文标题:合肥市庐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护理人才(原链接MD5:94fb3b0cddaa14b4b4d7252134d2b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