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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合肥市教育局 | 2024-01-2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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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2023年下半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现将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前报到,逾期将视为放弃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

  2. 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12号合肥市第五中学(和平校区),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从学校南门进校。

  三、心理测评须知

  心理测评,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须知

  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复审结束时间为当天中午12:00。

  1. 报名资格审查表(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资料下载-­考生信息表下载打印)。

  2. 教师资格证。

  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

  4.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 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7. 提交材料承诺书(附件2)。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两项均合格的,才可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附件1 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递补名单.xls

  附件2 提交材料承诺书.docx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供参考).docx

  合肥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2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下半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合肥市教育局(原链接MD5:8d0a5d02e08405adb32ae981d7039c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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