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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庐江县定向培养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面试公告

庐江县人民政府 | 2021-07-0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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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庐江县2021年定向培养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和《安徽省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精神,现将庐江县2021年定向培养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填报庐江县定向培养志愿且具备庐江县户籍的高考考生(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不具备庐江县户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1年7月3日上午9:00,符合条件的面试对象于当日上午7:20前到达考点接受资格复审,7:30禁止面试对象进入考点。

  三、面试地点

  庐江县城关小学(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34号,庐江县教体局东边)

  四、面试办法

  面试工作由县教体局、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每人限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面试要求

  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正反面),庐江县户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和面试对象页面),2021年高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志愿确认单复印件到庐江县城关小学悦心楼四楼报告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确定建议名单

  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面试合格的高考考生中,根据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我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面试结果及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将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551-87338900、87323819(庐江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址: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lj.gov.cn/zwdt/gsgg/index.html

  附件:庐江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已填报志愿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日

  原文标题:庐江县2021年定向培养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31207bc504286592dba1eb0bd7656b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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