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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合肥市蜀山区选调中小学教师20人公告—职位表

安徽华图 | 2020-06-0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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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合肥市蜀山区选调中小学教师20人公告—职位表

  为进一步提升蜀山教育的办学水平,打造一支优质的教师队伍,增强蜀山教育的竞争力,合肥市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调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选调条件

  共选调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20名,其中初中6名,小学14名(蜀山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具体学科见《合肥市蜀山区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在编在岗且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引进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引进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引进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二)资质条件(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全国模范教师;

  3、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全国优秀教师;

  5、省级特级教师;

  6、省级教坛新星;

  7、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8、地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9、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10、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11、具备博士学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参加蜀山区公开选调,在聘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

  附件1.合肥市蜀山区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蜀山区2020年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蜀山区2020年选调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docx

  附件4.在编(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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